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指引(继续教育)
2025-12-12 10:3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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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,七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继续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。今天一起来学习——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何填报。
一、政策规定
继续教育扣除标准:
⏩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支出,在学历(学位)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。同一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。
⏩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,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,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。
扣除方式:
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,符合相关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,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。
注意事项:
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,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。
二、操作步骤
第一步
打开“个人所得税”APP,在首页点击“重点服务推荐”—“我要填报”或“填报”,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功能页面;
或者选择“办&查”—“专项附加扣除”填报,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功能页面。
第二步
选择“继续教育”之后,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点击“确认”。
第三步
确认材料完备后,点击“准备完毕,进入填报”。
第四步
确认“本人信息”,点击“下一步”,阅读提示内容后点击“我知道了”。
第五步
选择“继续教育类型”,分为“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”和“职业资格继续教育”,填写相关信息后,点击“下一步”。
第六步
如果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,可选择“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”,并选择您的扣缴义务人;您也可以选择“年度自行申报”,在年度汇算时一并享受。完成后,点击“提交”即可。